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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3年和20年怎么区分(诉讼时效期间为几年)

2024-10-01 12:26:12 【看点】 5人已围观

摘要        大家好,诉讼时效3年和20年怎么区分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诉讼时效期间为几年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诉讼时效3年和20年怎么区分和诉讼时效期间为几年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本

诉讼时效3年和20年怎么区分(诉讼时效期间为几年)

大家好,诉讼时效3年和20年怎么区分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诉讼时效期间为几年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诉讼时效3年和20年怎么区分和诉讼时效期间为几年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
  2. 四种特殊诉讼时效
  3. 诉讼时效期间为几年

一、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的法律制度。除斥期间指权利的法定存续期间。除斥期间经过所发生的法律后果是权利消灭。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没有中止、中断、延长的问题。诉讼时效主要适用于各种财产性质的请求权。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受到侵害的,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法律、法规对索赔时间和对产品质量等提出异议的时间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2、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有: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特别诉讼时效,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指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普通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的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3、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4、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中断可以数次发生,但要受到二十年最长诉讼时效的限制。

5、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以后,权利人因有正当理由,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把法定时效期间予以延长。普通诉讼时效、特别诉讼时效和二十年的最长诉讼时效都适用关于延长的规定。

6、在民法上,时间可分为期限与期日。期限,是指由某一时期继续达到另一时期的时间。期日,是指某个不可分割的固定的时间点。期限在性质上属于事件而不属于行为。依民事主体对期限有无选择权,期限的类型包括:约定期限、法定期限、指定期限。

7、依据《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我国期限的计算方法如下:

8、按小时计算的,期限从“规定时开始计算”。按日、月或年计算的,期限从“下一天开始计算,开始的当天不算入”,即次日为期限的起点。

9、“期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24时。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假如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天。

10、民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均包括本数在内;“不满”、“以外”则不包括本数在内。

11、三、我国的诉讼可以分为三大类,分别是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而诉讼是有时效和期限规定的。那么,“诉讼时效”与“起诉期限”有怎样的区别?

12、“诉讼时效”是民事诉讼中的名词,规定在民法通则中。

13、“起诉期限”是行政诉讼中的名词,规定在行政诉讼法中。

14、“诉讼时效”是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假设权利人在诉讼时效内不行使权利,诉讼时效过了以后,不再享有胜诉权。普通诉讼时效期限为3年。

15、“起诉期限”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期限基本为6个月之内。

16、“诉讼时效”属于可变期间,只要具有法定事由,便可将其中止、中断和延长。

17、“起诉期限”是一个固定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形。除非有正当事由,并由人民法院决定,才可以对被耽误的法定期限予以延长。

二、四种特殊诉讼时效

1、(二)短期诉讼时效。下列时效为一年:

2、(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诉讼时效也称消灭时效,是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持续到法定期间,其公力救济权归于消灭的时效。诉讼时效对于公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必须要正确掌握,以防自己在维护权益时陷入被动,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时说,一般情况下,我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但也有例外,即适用特殊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的特殊诉讼时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4、(1)四种适用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情形,分别是“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假设身体受到伤害是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的适用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以及“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5、(2)环境保护法适用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的情形:“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6、(3)适用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的情形:“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7、(1)诉讼时效一般是指民法典对于民事纠纷提起诉讼时限上的规定,一般是三年,但法律对此也存在一些诉讼时效的特殊规定,即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这四种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因此当事人在进行诉讼的前置准备时,必须算清楚诉讼时效,要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

8、(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9、(1)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民法通则或其他民事法律规范没有特别规定的,均适用2年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

10、(2)短期诉讼时效期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以及“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四种情形,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但是,这四种适用短期诉讼时效的情形,有的已被后公布的单行法修正,按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应该适用新法律的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即身体伤害因环境污染造成的,应适用特别法规的特殊时效;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即因产品责任的赔偿请求权,应适用特别法规定的2年特殊时效。

11、(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与一般和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不同,该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即适用于“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的“特殊主体”。那些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的权利人,只能适用一般时效。特殊诉讼时效是指由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

12、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这种情形下的诉讼时效为4年。

13、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三、诉讼时效期间为几年

1、三年。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但是根据不同的案件,时效是不一样的。最长的话是不能够超过二十年的时间,假设超过二十年的话还是可以进行起诉,但是假如对方用追诉时效来进行抗辩的话,法院都会支持的。

2、(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当事人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行为。

3、(2)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而诉讼时效中断则可发生在时效进行的整个期间。

4、(3)诉讼时效中止是时效完成的暂时障碍,中止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中止事由消除后时效继续进行;而诉讼时效中断则是时效完成的根本性障碍,中断以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以后重新起算,故中断前后实际上是两个诉讼时效。

5、目前在我国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的时间,最长是不能够超过20年的时长。根据相关的规定,法院是不会主动提起诉讼时效的问题,但是双方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时效的问题,可以用这一点来进行抗辩,而这时,另一方当事人就容易丧失胜诉的权利。

6、【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关于诉讼时效3年和20年怎么区分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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